1.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
2.负责林地管理,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防沙治沙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州防沙治沙规划,督促指导玛曲县开展沙化调查,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4.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全州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恢复和改善其生存环境;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
6.负责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7.负责组织对涉及森林、草原、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管理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