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州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的相关规划计划、方法标准等,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州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沙化草原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等各类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工程项目。指导开展全州草原生态环境监测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与防治、检疫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州荒漠化调查,荒漠化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州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州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全州草原生物种质资源,组织开展全州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建立草原种质资源库,组织草种良种选育、审定、示范和推广。监督管理全州草种质量和草种生产经营行为。协调推进草原质量发展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