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州草原保护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州草原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州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动态评价工作。负责全州草原休牧禁牧、封山禁牧、草畜平衡及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工作。承担职责期限内建设项目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工作。承担草原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应诉、复议、听证等工作。监督指导草原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监督农牧村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草原改革发展有关意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拟订支持全州农牧村草原发展、维护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规划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州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