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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管理科
发布日期:20/01/07 09:20:47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拟订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政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监督全州森林、林地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全州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全州森林采伐限额和全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州各类森林、林地专项区划界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州公益林保护管理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指导编制全州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森林覆盖率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职责权限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木材及林副产品凭证运输等工作。承担林业普法宣传、依法行政以及行政应诉、复议、听证等工作。监督、指导林政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全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与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州集体林权制度及配套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改革发展有关意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拟订支持全州农牧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规划意见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州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牧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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