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草建字〔2024〕145号 签发人:丹正加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刘振恒代表:
您在州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黑土滩’退化草地上建设青藏高原适生优良草种一体化产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在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上,都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要求相关科室及县林草部门迅速行动、加大衔接,在现有政策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草种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3月20日,我局印发《2024年全州草原工作要点》,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
二是及时对接,了解政策。我局及时与省局相关处室对接,详细了解国家和省上对草种基地建设和草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按照国家、省上对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所选择土地类型不能为耕地、天然牧草地、林地和湿地,只能在其他地类的设施农用地、裸土地等土地上建设。黑土滩退化草地属于天然牧草地,因此在严重黑土滩退化草地上建设草种一体化产业基地,暂时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同时,据国土三调数据显示,全州设施农用地和裸土地面积仅有9.56万亩,且零散分布,也不具备建设草种基地的条件。
三是积极争取,重点支持。甘南草原畜牧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最主要的支撑和基础就是天然牧草地,所以我局始终将提升天然牧草地生态功能和生产性能作为促进全州绿色发展、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务,持续加大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力度。通过积极汇报争取,今年安排玛曲、碌曲、夏河三县开展以“黑土滩”退化为主的重度退化草原修复治理7.18万亩、人工种草1万亩,确保了草原资源对重点牧业地区畜牧业发展的支撑保障。同时,林草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协同联动,由省林草局通过中央财政渠道先后分两批投资近1000万元,支持夏河县打造国家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玛曲县农业农村局和玛曲县林草局协同推进“万头牦牛”养殖基地建设和水培牧草试点工程,通过协议收购方式带动周边牧户开展饲草种植、舍饲补饲、科学养畜,既实现了牧业提质增效、牧民增产增收、草原生态保护的“三赢”目标,也为甘南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了新的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林草事业发展。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