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草保字〔2024〕146号 签发人:丹正加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王芳代表:
您在州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争取国家批准舟曲生态补偿保护与建设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申请立项舟曲野生大熊猫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目前,舟曲县已建立各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地6处。其中:白龙江插岗梁、白龙江博峪河、白龙江阿夏3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峡沟国家级森林公园、舟曲拉尕山、舟曲博峪河1个国家级2个省级森林公园,保护地总面积15.27万公顷,占舟曲县国土面积的50.6%。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于2005年12月28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以(甘政函〔2005〕129号)批复,保护区类型划分为野生动物类型,保护对象为大熊猫及珍稀野生动植物,因此,舟曲县已经设立保护大熊猫的保护区。
就您提出的“建设大海沟国家级风景区”的建议,经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比,大海沟位于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涉及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缓冲区、核心区。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规定“(一)空间布局亟需完善。我国现有的自然保护区都是基于地方申请设立的,顶层设计不够,生态系统保护不够完善和系统。一些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瀕危野生动植物原生地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区,……。同时,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交叉重叠,多头管理,多块牌子。”根据上述要求,因此不能在保护区内设立新的风景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舟曲县可与保护区管护中心共同编制大海沟旅游规划方案后,可以在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
再次感谢您对我州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