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林草建字〔2023〕172号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
杨彦东代表:
您在州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牧区村级草原管理员报酬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确保禁牧区无偷牧、草畜平衡区无超载过牧等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好天然草原生态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要求,我州七县一市各行政村均设立了村级草管员岗位。根据省上要求和区划现状,我州在牧区村每村聘用1-2名村级草管员,半农半牧区和农区村每村聘用1名村级草管员。正式聘用的草管员由村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一年。截止目前,全州共聘用村级草管员1056名。其中,碌曲县聘用村级草管员42名,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通过积极汇报争取,从2016年起省上已将各县市聘任的村级草管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同时,全州已选聘生态护林员10907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其中,碌曲县已选聘生态护林员1422人,每人每年落实工作补助8000元,生态护林员兼负林地、草原、湿地等资源管护职责,有效解决了村级草管员工作报酬低、任务压力重、管护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等突出问题。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林草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林草事业发展。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