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的监督管理。
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州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科。
5、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
7、负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8、负责林业产业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
10、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涉及林业和草原相关任务要求。
11、拟定全州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
12、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
13、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与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全州林业和草原信息化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州林业和草原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为正处级州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造林绿化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监督管理科、草原保护建设科、自然保护管理科、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科等八个科室。核定行政编制21名、工勤4名,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有工作人员23人,退休人员29人,遗属5人。
(二)直属事业单位
1、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2、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种苗管理站
3、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4、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保护监测中心
5、甘南藏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6、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工作站
三、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本报告公开内容为2025年甘南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局本级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07.2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2)。其中:财政拨款607.26万元,较上年636.79万元增加-29.53万元;统筹结余资金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非税收入0.3万元,较上年持平。
收入预算构成: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607.2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07.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9.53万元,增长-4.8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一般性开支,专项业务费减少5万元。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主要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8万元。其中:2080501离退休费55.0万元占比45.9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56万元占比34.7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8万元占比17.3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万元占比1.96%;
卫生健康支出33.38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49万元占比46.4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万元占比0.5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52万元占比46.4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7万元占比1.11%;
农林水支出414.22万元。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414.22万元占比100%;
住房保障支出39.9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9.99万元占比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26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52.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8.72万元占比83.05%、商品和服务支出38.54万元占比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0万元占比9.95%。
(二)专项支出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支出55.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其中:工作经费35.0万元较上年减少5.0万元,林草防灾减灾工作经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会议费0万元。
5、培训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65.42万元。主要用于取暖费6.63万元,福利费6.6万元,电费2.6万元,水费0.3万元,办公费28.2万元,差旅费9.5万元,维修维护费3.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邮电费2.5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货物购置20.0万元,用于办公用品、耗材及印刷品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上年末单位固定资产1630.6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787.10万元,设备795.82万元,家具用具47.72万元,价值超过100.0万元的设施设备0台(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利息收入)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5年州本级预算无重点项目安排。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全州林草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倍聚焦提升黄河水源涵养能力目标要求,突出“六个聚焦”,实施“六大行动”,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加快国土绿化,深化林草改革,加强资源保护,增进绿色惠民,强化基础保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甘南实践新篇章。力争年度落实林草建设投资6亿元以上,计划实施国土绿化12.7万亩、草原改良162万亩、黑土滩治理27.9万亩、防治草原有害生物150万亩,确保年内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全州林草资源全面有效管护。
(一)强化一个引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三抓三促”行动成果,深入开展群众工作“五个全覆盖”行动,加强人才培训,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现两个提升。一是以林长制为抓手,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完善林长责任落实机制,强化林长巡林,不断夯实林长组织体系,切实增强各级林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意识。开展“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提升行动,积极推行“刑事惩治+公益诉讼+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进一步健全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牢固树立结果导向,全面落实“林长制+林草重点工作”行动计划任务,确保七方面十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二是以助力发展为目标,提升林草保障和服务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精准服务铁路、高速、新能源、民生等国家、省州重点项目建设,依法依规加强草原、林地使用保障,提高林地草原保护和利用质效。
(三)做到三个促进。一是坚持重点项目带动,促进生态保护修复落地见效。认真实施甘南州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与生态保修复、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防沙治沙等林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科学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持续巩固“六大”生态廊道建设,积极开展农牧村身边增绿行动。加强草原技术推广与生态动态监测,积极申报退化草原适生草种生产基地建设。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监管措施,维护草畜平衡。采用整地施肥、灭鼠平丘、补播种草、围栏封育、建后管护等措施,切实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编制完成“十五五”林草发展规划。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促进林草灾害治理上水平。压紧压实地方政府防治林业有害生物主体责任,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预防力度。扎实实施草原有害生物应急防治项目,有效遏制重点区域草原有害生物灾害。主动扛牢林草行业防火责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强火源源头管控。三是强化林草资源监管,促进野生动植物有效保护。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启动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严厉打击偷伐盗伐林木、乱捕滥猎、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争取我州古树名木保护列入全国重点古树群整体保护试点范围。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加强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四)突出四个推进。一是加力推进涉林草问题整改。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落实措施,确保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省第三轮第一批和2023年警示片反馈涉及林草问题清零销号。二是全力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州建立权属清晰、责权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三是加快推进林草产业链延伸。依托林草自然禀赋,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林产品加工、林下种养殖、“林家乐”等特色产业,探索培育新型林业产业,努力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四是积极推进草原碳汇开发利用。时刻关注国内草原碳汇开发动态,稳妥有序开发草原碳汇资源,力争年内草原碳汇实现交易。严格监督管理草原碳汇交易,确保碳交易资源在国内循环。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8、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9、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0、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2、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2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3、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44、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45、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2月8日
附:1.甘南州林草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甘南州林草局(本级)2025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