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积极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标识”
征集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林草局退耕办《关于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标识”征集活动的通知》(退信发〔2020〕6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新时期退耕还林还草的社会影响力,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高质量发展,再创新时期退耕还林还草事业新辉煌,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退耕还林还草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退耕还林还草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20年3月至6月15日。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日期送达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应征作品以“退耕还林还草,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突出退耕还林还草建设特点。
(二)创意独特,感染力强。应征作品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
(三)高雅美观,形式简洁。应征作品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长期固定悬挂、印刷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使用和传播。
(四)独立构思,不得侵权。应征作品须为原创,独立完成;作品本身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任何专有权利。
四、报送要求
(一)参赛人员。参赛者不受年龄、职业、地域、国籍等限制,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加。
(二)规格形式。应征作品指定规格为 A3 大小,电子文件;300 分辨率,JPG 格式;文件不大于 10M;应征作品可以用电脑软件设计,也可以手绘,表现形式不限,扫描后以 JPEG 图片的形式上传。
(三)稿件报送。所有应征者需填写《征集“退耕还林还草标识”(LOGO)活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扫描件与《应征作品设计稿》(含构思创意及设计说明)一同发送到电子邮箱:547203427@qq.com 。发送文件注明“姓名XXX--退耕还林还草标识LOGO设计”。个人应征者需在登记表上亲笔签名;机构设计的须有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的,每个创作人员均需签名。
(四)公平公正。所提交的《应征作品设计稿》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相关的信息。
(五)复核印证。应征者需保留原稿及原始编辑文件,以便入围后确认及调用。
五、活动规则
(一)作品人数不限,由多人合作完成的视为团体策划、创意和设计。
(二)投稿数量不限,可一人多稿。
(三)应征作品须为原创,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应征作品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收到稿件后,部分应征作品在中国林业网公开发布。
(五)凡参加活动的投稿人视为认可本活动的规则。
(六)评审结束后,最终采用版本由主办方研究决定。
(七)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评选方式与奖励
(一)通过文件、报纸、网站、新媒体等发布标识设计方案征集启示。
(二)2020年8月国家林草局将召开评审会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确定一等奖为退耕还林还草标识(可适当吸收其它方案亮点进行优化),适时对外发布并颁发奖金及证书。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由获奖者自行分配。
本活动联系人:朱子珺0931-8849950
特此通知。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