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甘肃矿区林业和草原局,省白龙江、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经局务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28日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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