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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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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603001
    标    题 你好!我想养一只鹦鹉,购买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写信时间 2025年06月3日
    信件内容 你好!我想养一只鹦鹉,购买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您在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领导信箱”栏目留言,咨询“你好!我想养一只鹦鹉,购买时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文件精神,现答复如下:

    一、个人养殖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作为宠物的,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二、对确属人工繁育、来源合法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开展专用标识管理。依法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以下简称“专用标识”)后,凭标识销售、运输,可不再办理“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出售加载“专用标识”鹦鹉给个人作为宠物的利用活动,且不开展人工繁育活动繁育后代的,个人可不办理人工繁育许可手续,按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自觉接受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销售单位应当全面记录购买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做到可追溯,并告知购买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繁育动物后代。

    三、除上述鹦鹉以外其他鹦鹉,一般不作为宠物饲养,确需饲养的,应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方可饲养。

    感谢您对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3

    处理对象 林业和草原
    处理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