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605001 | ||
标 题 | 林地使用权问题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6月5日 | ||
信件内容 | 你好,请问林木所有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林地使用权问题怎么处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在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领导信箱”栏目留言,咨询“林木所有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林地使用权问题的处理”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1、没有约定林地使用权期限的林木转让合同。受让人的林地使用权期限至林木主伐完终止,即林木一轮主伐后,林地使用权应当返还给出让人。受让人超过林木主伐期尚未主伐完的,出让人主张支付林地使用费的,受让人应当支付。 2、有约定林地使用权期限的林木转让合同,林木已主伐完,但林地使用权期限未到期的,若无偿使用林地的,林地使用权应当返还给出让人;若有偿使用林地的,林地使用权期限按合同约定处理。 3、有约定林地使用权期限的林木转让合同,转让的林木尚未主伐完,但林地使用权期限已到期的,可延长林地使用权期限至该林木主伐完为止。但在延长的期限内,出让人主张支付林地使用费的,受让人应当支付。 感谢您对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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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林业和草原 | ||
处理时间 | 2023-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