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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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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5/06/20 11:37:02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夏燕代表:

您在州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在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上,都进行了专题部署安排,要求相关科室及县市林草部门迅速行动、加大衔接,在现有政策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优质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同时,及时转发了《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草原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将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列入《“十五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探索利用重度退化草地或黑土滩型退化草地建设本土草种繁育生产基地,尝试采用“政府+企业+群众”的共建模式,以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家庭牧场作为草种繁育项目的实施主体,辐射带动周边农牧户对非基本农田实行草田轮作制。

二是积极衔接,申报项目。我局及时与省局相关处室对接,详细了解国家和省上对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和草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5月26日,按照国家、省上对草种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动员相关单位、企业谋划建设草种繁育基地17340亩,建设标准为每亩2500元。其中,计划在夏河县建设草种繁育基地5000亩,在碌曲县建设驯化培育试验基地40亩、扩繁基地2300亩、天然繁育采种场10000亩。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林草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林草事业发展。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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