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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州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1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2/07/07 09:21:50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州林草监字〔2022〕95号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关于州届人次会议代表123建议的答复


才让东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光伏发电清洁能源项目审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型清洁能源发电,对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要求,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在我州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既充分体现了“光伏+生态治理”的政策导向,同时“牧光互补”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带动农牧民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对

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在开展草原征占用手续审核审批工作中,我局积极督促和要求各县市对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所在地县级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主动介入,协调配合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同时,在完成县州两级审核并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的项目,及时与省林草局沟通以期尽快取得草原征占用审核同意书。为依法依规利用草原,保护甘南草原生态环境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

您提到的“碌曲县具备建设光伏基地的良好条件,但在光伏基地建设项目落地过程中,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繁杂、耗时长、进度缓慢”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相关规定,对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工程建设项目,需工程建设单位向所属县级草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经县级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和市(州)草原行政管理部门复核后上报省林草局审批并下发草原征占用审核同意书。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督促碌曲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主动衔接项目建设单位,指导完善草原征占用申报资料。同时,在经县、州两级审核完成后,积极沟通衔接省林业和草原局尽快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加快光伏基地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州林草工作。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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