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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2/09/27 15:45:25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州林草保字〔2022〕183号    签发人:丹正加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马诚明代表:

您在州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区优化调整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切合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实际,对此我局高度重视。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最核心、最基础性工作,事关我州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和生态安全。自2019年底全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以来,我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总负责,林草总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细化了工作任务与措施,筹备组建了甘南州自然保护地评审专家委员会和行业专家库,成立了省州技术指导组,以跟班作业的方式,“点对点、面对面”为县市提供技术指导,协调解决技术问题与困难,紧盯时限、倒排工期,经反复多次修改,《甘南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现阶段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

为妥善处理生态、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州政府分管领导深入各县市现场调研、协调、指导,多带队次赴省林草局进行汇报衔接,并专题向省政府请示汇报,解决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保护与发展的现实矛盾冲突。同时,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班组积极与县市政府及州县级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水务、文广旅,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复研究,在尊重县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划定,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聚焦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该保护的保护起来,把重叠的整合起来,把调整的调整出来,力求整合优化科学合理,为我州自然保护地内重大项目预留了空间,确保了全州“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有效落地。例如:涉及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S581大峪沟至卡坝段、G248扎古录镇至迭部段进行了功能区调整,在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尼巴乡尼巴村调出保护地范围,大峪沟旗布林卡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大峪沟藏族风情苑建设项目、大峪沟旗布林卡至月亮门景区建设项目、知知寺院等争取预留了发展空间。

2020年4月,全州自然保护地调查摸底报告全面完成,并向省林草提交报告成果;2020年5月,完成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成果报告,并通过省州技术指导组初审;2020年6月上旬,省林草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报告进行了审查;2020年6月下旬,州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了州级初审;2020年7月,按照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对全州自然保护地内涉及的建制镇村、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重大交通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合法矿业进行了再梳理、再核实、再衔接、再调整,达到了预期的目标;2021年7月,为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最大程度解决矛盾冲突问题,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班组先后多次征求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完善预案,经请示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后上报省林草局汇总;2021年9月,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安排,省、州联合工作组赴各县市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回头看”现地审查工作,对整合优化后保护区边界和功能区界的合理性以及调整区域的合规性进行了检查复核,同时对整合优化预案中剩余的矛盾冲突问题、存在的困难和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调研。2022年5月,根据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要求,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专班组积极与各县市政府、州直各部门、辖区所有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州自然资源局“三区三线”领导小组对接,广泛征求了再次调整的诉求和建议,并汇总上报省林草局。目前,甘肃省整合优化预案已上报国家林草局,整合优化数据库现已封库,待国家林草局汇总全国整合优化预案后报国务院审批。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与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切实做到遵照政策不违规,结合实际不越线,立足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我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旅游业发展等预留空间,确保“十四五”时期各类涉及自然保护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区域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达到最优状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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