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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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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保护监测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5/02/13 11:28:37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的动态监测,为主管部门编制林业、草原、湿地、荒漠相关规划、制定发展政策、评估生态建设成果等提供技术支撑。

2、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变化图斑监测调查,承担公益林、天然林等的动态监测、数据汇总整理以及年度变更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区划界定及编制森林经营规划、采伐限额等,并监测相关执行情况。

4、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荒漠实地勘验和林地流转 评估等工作。

5、承担有关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违法案件的技术勘验核查等工作。

6、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行政管理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7、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巡护巡查工作。

8、完成州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综合股。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职称、工资社保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2、监测调查室。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变化图斑监测调查及公益林、天然林等的动态监测、数据汇总整理等 工作。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区划界定等工作,编制森林经营规划、采伐限额等,并对执行情况 进行监测。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巡护巡查等工作。

3、信息化管理室。承担公益林、天然林等的年度变更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管理工作。承担有关项目建设和违法案件涉及森 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的实地核查勘验和林地流转评估等服务工作。

核定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8人,截止2025年1月1日实有工作人员17人,退休人员17人,遗属人员2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 年收入预算 364.47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各类收入及上一年结转结余资金。

图1、收入预算构成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当年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

(二)支出预算




2025 年支出预算 364.47 万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安排。具体支出分布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2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 26.6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68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84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7 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63 万元,涵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包括事业单位医疗 12.46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8.92 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24 万元。

农林水支出:243.14 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233.14 万元,项目支出 10.00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6.89 万元,全部为住房改革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共计354.4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52.58 万元,公用经费 1.89 万元。















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352.58万元,包含:基本工资75.56 万元;津贴补贴 109.67 万元(其中在职事业部分 103.62 万元、其他补贴支出 6.05 万元);奖金 15.28 万元;绩效工资 6.30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9.68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14.84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46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92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2 万元;在职人员个人采暖补贴支出17.28 万元;住房公积金 26.89 万元;工资晋升和增人增资经费7.17万元;退休费10.5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70 万元,退休人员个人采暖补贴支出15.36万元。

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89 万元,全部为福利费。

项目支出:10万元,全部用于农林水支出,用于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涉及多方面的费用支出。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72.82 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1.15 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 26.6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9.68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84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7 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21.63 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63 万元(事业单位医疗 12.46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8.92 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24 万元)。

农林水支出(213 类):243.14 万元。林业和草原 243.14 万元(事业机构 243.1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3.14 万元,项目支出 10.00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26.89 万元。住房改革支出 26.89 万元(住房公积金 26.89 万元)。

(三)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为10.00 万元,全部用于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 - 事业机构),用于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涉及多方面的费用支出。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 年机关运行经费为 1.89 万元,主要用于福利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为确保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需严格落实以下事务安排:水电暖网的缴纳工作极为重要,关乎办公环境的正常运转,缴纳次数需达到每年≥6 次,以保障水电暖网的稳定供应;办公用品及耗材是办公的必备物资,每年要完成 ≥1 批次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置,确保物资充足,满足办公需求;办公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样关键,每年办公设施设备维修数量需≥1 次,及时解决设备故障,维持办公效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75.69万元,累计66.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4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整体预算绩效目标2025 年,甘南州森林草原保护监测中心在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森林草原保护监测核心工作任务,积极履行职责,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的动态监测,为主管部门编制林业、草原、湿地、荒漠相关规划、制定发展政策、评估生态建设成果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变化图斑监测调查,承担公益林、天然林等的动态监测、数据汇总整理以及年度变更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区划界定及编制森林经营规划、采伐限额等,并监测相关执行情况。承担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荒漠实地勘验和林地流转评估等工作。承担有关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违法案件的技术勘验核查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行政管理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巡护巡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门整体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364.4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保护监测中心

2025年2月5日

附件:1.甘南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保护监测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2.甘南州2025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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