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州政府办公室对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6月底公布),参照我州地方性法规,编制完成了《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涉及州直(包括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35个部门单位。在具体编制过程中,根据省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按照七个标准编制:一是原则上全部认领编制;二是本辖区常年未实施,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停止实施的事项予以保留编制;三是因机构改革原因部门职责发生变化的,事项实施部门按改革后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四是因地域地理原因不涉及我州的事项没有纳入,做取消处理;五是由省级部门实施,但委托市州部门审批的事项,因没有委托甘南州审批,我们按不认领处理;六是通过省上二十四批已取消的事项这次不再梳理纳入;七是这次省级清单中没有纳入,但我州目前实施的事项,经请示省上,按各地区不能自行增加事项的要求,不纳入清单。办理层级上,按照省上的编制标准,我州州级和县市层级均按审批、初审、受理,材料审查四个环节标准进行了编制。
按照以上标准完成梳理编制形成清单(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各部门下发了征求意见函,在吸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由各部门参加的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根据审核结果由部门参会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把握不准的拿回部门研究,有些部门还征求了省上主管部门意见,经州级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按照审定结果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目前编制的清单涉及35个部门325项行政许可事项,含子项共计436项行政许可事项,已于2022年9月29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公布实施。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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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