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科学绿化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和系统治理,实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推动我州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近日,我州出台了《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科学绿化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当前科学绿化提供了遵循,《方案》将对我州构建“一屏两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青藏高原绿色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具有重大意义。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州完成营造林任务48万亩,种草30万亩(每年10万亩),全州森林覆盖率达24.06%,森林蓄积量达1.02亿立方米(其中州属森林覆盖率达15.84%,森林蓄积量达0.21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保持在97%以上,湿地保护率达36.83%以上,村庄(含建制镇)绿化率达40%以上,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35%以上。
《方案》强调,要结合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成果、国土“三调”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围绕绿化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性质、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依托重点工程,深入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和通道及景区绿化;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造林绿化,选用良种壮苗,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果则果;加强对相关绿化规划及作业设计、林木良种培育使用等情况的监督落实,开展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地上图入库,推进绿化工程从规划设计到验收核查全过程监管,保证绿化成效。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压紧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科学绿化责任。加强政策扶持,将国土绿化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生态修复、乡村绿化、森林质量提升、林草碳汇、经济林果等项目资金支持。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林草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社会经济增长与林草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把科学绿化作为林长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科学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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