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林草发〔2022〕32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局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林草局草原司2022年工作要点和全省草原工作实际,省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全省草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1日
2022年全省草原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草原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甘肃省“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等重要发展规划,围绕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建设机制,以林(草)长制为抓手,不断加大草原保护修复力度,全力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力争全省草原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打开新局面。
一、完善草原保护制度体系
(一)推进林(草)长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推进林(草)长制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制责任制和市(州)级草原植被盖度指标考评制度。
(二)完善法律法规。配合国家林草局做好草原法修订,完成《甘肃省草原条例》修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草原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做好草原确权登记,对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交易。
(三)配合开展督查调研。积极配合国家林草局推进国有草场建设试点,开展林(草)长制草原领域督查调研、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调研、完善草原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调研、草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研等,探索草原生态价值实现新途径。
二、提升草原科学管理能力
(一)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科学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在保护修复好草原生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进各类项目使用草原审核手续办理。结合林、草、湿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其他草地使用管理。
(二)加强基本草原管理。根据国家林草局基本草原划定工作规程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本草原保护,提升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全面总结基本草原管理工作。
(三)开展草原监测评价。完善草原监测评价技术要求,健全草原资源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地面监测站点建设,加大先进技术应用,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开展基况监测、生态评价、年度监测评价、应急专项监测等工作,编制年度草原监测报告,适时发布监测信息。
(四)落实草原统计制度。全面落实林草综合统计制度,实现草原行业统计方法科学性、重要指标规范性、数据核算有序性、报表格式统一性。
三、强化草原资源监督执法
(一)加强草原行政执法。结合 “绿盾行动”行动,通过联合执法、易发地巡查等方式,加强草原执法监管与巡查,坚决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草原违法行为。规范草原管护员聘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确保违法行为处理处罚执行到位。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沟通衔接机制,规范移交涉刑案件。做好大案、要案跟踪、督办,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二)狠抓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管护网络,加大草原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监管力度。科学核定草原理论载畜量,进一步优化调整禁牧和草畜平衡区范围。开展禁牧和草畜平衡区遥感监测示范试点建设,推进草畜平衡示范县建设,推动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顺利实施。
(三)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监管。结合草原普法宣传、“绿盾行动”、“双随机检查”等重要活动,通过联合执法、易发地巡查等方式,加强草原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草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草原资源。
四、加强草原资源修复治理
(一)推进草原修复治理。编制《全省“十四五”草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科学规划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区域、产业发展等区域与目标。通过生态种草、绿化种草等方式扩大人工种草规模,不断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2022年力争完成退化草原改良200万亩,人工种草20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3%以上。
(二)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发布《甘肃省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强化草原有害生物预警预报。加强统防统治,科学合理安排草原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和防治目标,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控680万亩以上。实施草原鼠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
(三)精准实施生态保护工程项目。精准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保护、退耕还草、退化草原修复治理等各类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合理规划项目,科学制定方案,实现项目工程“落地上图”。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建后管护,加大成熟治理模式推广应用,推进退化草原修复治理。
五、培育和推进草产业发展
(一)科学规划布局。培育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草产业带,基本建立现代草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牧区饲草保障体系。推动形成黄土高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三大草产业带和农牧交错区草畜融合带。
(二)建设产业基地。以区域资源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草产品加工经营基地,建立草种制种基地及草种育繁体系,加强全省草品种区域试验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加大草品种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保障草种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产业延伸。挖掘草原自然资源及文化优势,立足牧区生产生活和草原资源状况,积极开发民族特色鲜明、草原文化浓厚、生态保护良好的草原旅游资源,延长产业发展链,提升产业发展潜力。
六、规范草原合理利用
(一)狠抓草原公园试点建设。全面推进美仁、阿万仓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完成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省级验收、上报、审批、备案等工作,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范围内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和资源调查、科研监测、科普宣教等工作。
(二)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结合国家启动草业畜牧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工作,在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草原的基础上,以草畜平衡为基本原则,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为暖季适度放牧、冷季舍饲半舍饲,引导农牧民加强饲草料基地、舍饲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人工草地建植,有效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实现草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七、推进科技支撑与改革创新
(一)探索新发展模式。开展草原碳汇本底调查、技术研究,探索“低碳型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建立以增强草原中长期碳汇功能为主要目标的草原生态修复技术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的草原生态保护多渠道投融资试验示范模式。
(二)建立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建立,开发和培育草原生态产品,建设草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变现交易体制机制,创新草原资源信贷、保险服务。
(三)开展新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广使用无人机、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用于有害生物普查、执法巡查、禁牧监管等方面,加大有害生物防治、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新技术、新措施研发与推广,提升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水平。
八、加强宣传与培训
(一)加强宣传推介。积极挖掘草原保护先进人物、典型事例,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扩大宣传影响,传播积极能量。认真讲好草原故事,全面介绍草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增强社会爱草护草的意识,推进草原生态可持续保护和发展。
(二)组织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草原行政执法、征占用审核审批、监测预警、有害生物防控、退化草原治理等草原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草原工作者,尤其是基层一线保护草原的技术水平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