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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1/09/14 11:14:34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A

 

 

 

 

 

 

 

州林草造字〔2021104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

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的答复

永福代表:

您在州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销售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林业生态建设和林区民生事业关心与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销售问题的建议”符合当前合作市林业产业发展困难,也非常切合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苗木滞销困难实际情况,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我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向州委州政府汇报争取,并到省上有关部门进行争取落实。为加大你市国土绿化资金投入,解决合作社育苗销售困难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争取落实:一是为保障群众育苗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农牧民脱贫增收,争取州政府制定出台了《甘南州关于支持种苗产业发展化解苗木滞销问题促进群众脱贫增收的意见》,《意见》从取消造林苗木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实行造林直补政策、实行种苗产业精准补助政策、建立完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推行“以育代造,造育结合”的造林方式、鼓励贫困村帮扶单位造林、培育股份制造林合作社等7个政策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二是充分发挥林业和草原扶贫职能优势,把组建合作社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任务,我局和州发展委、州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推广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脱贫模式的通知》,鼓励引导施工企业、苗木种植大户、技术人员积极成立合作社,根据《政府采购条例》等法律法规,鼓励依法通过议标方式将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等国土绿化工程向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安排;三是积极向国家和省林草局汇报,争取各级造林项目向合作市倾斜,用造林项目逐步消化合作社库存苗木。建议提出后,我们积极争取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600亩、天保工程重点项目人工造林3000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9000亩,投资366万元,有效解决当地合作社苗木210.4万株。造林绿化,解决当地群众育苗133.6万余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积极向省林草局衔接汇报,加大你市国土绿化资金投资力度,逐步解决合作社育苗销售困难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林区民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甘南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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