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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2/29 10:44:12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2020年4月,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共同修订出台《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明确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申报流程,严格项目储备库管理,规范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林草局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甘肃省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包括八章三十四条,具体为:总则、使用管理、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入库、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相关责任、附则。其中,第一章 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制定《办法》的目的、范围界定和部门管理职责。第二章 使用管理:包括第五条至第九条。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和分类项目具体支持范围、方向。第三章 项目库管理: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三条。提出了项目储备库建设的范围、要求,项目使用库管理及项目申报资金额度要求。第四章 项目申报入库:包括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规定了项目申报的程序和要求,逐级审核程序和分类要求等内容。第五章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主要规定了项目绩效申报、下达要求,对开展绩效目标评价进行了规定。第六章 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包括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了资金执行及项目日常监管要求,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及要求。第七章 相关责任:包括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明确了违规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承担的责任,并对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监管提出了要求。第八章 附则:包括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四条。规定了《细则》负责解释部门和有效期限。

本实施细则对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一是对资金使用方向及范围作了细化规定;二是对审核、申报的流程进行了统一要求;三是明确了项目库管理和入库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对申报文件及材料作了详细的规定;四是提出了预算绩效申报、下达、落实责任和执行结果调控机制;五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明确了各层级责任和项目验收主体;六是进一步强化了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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