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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长制为总抓手 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6/10/22 14:32:23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也是林长制重点落实任务。近两年来,甘南州充分发挥林长制统筹引领作用,依托林长制责任体系,大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适度规模经营、林木采伐管理等改革任务,打出林改“组合拳”,着力破解林权历史难题,持续激活林草发展内生动力,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林长牵头,高位推动改革落地。州、县(市)组建林改指导专班,将林改纳入林长制重点清单。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签发总林长令推动改革,分管州级林长深入试点镇村现场督导。州林草局编制印发林改资料汇编,组织专家下沉开展全覆盖指导,常态化调度督办,下发林长制提醒函,并把林改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压实各级林长和部门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聚焦确权稳权,稳步落实“三权分置”。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先易后难”原则,依托林长制资源管护职责,全面开展林地权属摸底核查。本次改革覆盖全州87个乡镇、550个行政村、2198个村民小组,涉及7万余户、220万余亩集体林地。累计清理林权档案5万余份,地籍调查2.3万宗,排查历史遗留问题1.96万余个;新颁发林权类不动产证书1.39万余本、股权证1.22万余本、收益权证58本,化解矛盾1.75万余个,全州基本完成“三权分置”,进一步明晰产权、夯实资源管护基础。

创新经营机制,推动生态价值转化。在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过程中,既坚持稳定农户长期承包权,又积极稳妥适度扩大林业规模经营面积,全州林业规模经营总面积1186195.17亩。以舟曲省级林改试点为突破口,探索“国有林场+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配套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全州打造林权流转示范点3个、林下经济示范镇2个、示范村10个,培育森林康养、林菌、林药、林蜂、林果种植等业态,以示范带动林下经济发展。全州林下种养殖面积达2300余亩、林果面积达5000余亩、森林康养6处,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实现护绿与增收双赢。

完善配套政策,破除发展堵点。围绕林权融资、林地流转、采伐审批等关键环节,州林草局联合金融部门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舟曲、夏河相继出台林地流转、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持续简化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流程,合作、舟曲、夏河落实财政配套资金,为改革和产业发展提供政策资金保障。

下一步,甘南州继续以林长制统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三权分置”成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部门联动,稳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林下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百姓富、乡村美、生态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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