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甘安委发〔2020〕4号)、《甘南州加快建设全州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规定,结合甘南州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起草了《甘南州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起草前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甘肃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甘安委发〔2020〕4号)、《甘南州加快建设全州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甘安委发〔2019〕4号)文件精神,结合甘南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为2021年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的氛围,从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监管效能、安全技术保障、应急救援能力、基层基础保障等5个主要方面,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开展了大量调研。组织部分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调研,充分借鉴吸收了省内其他市州一些好的措施和经验做法。
6月10日,《若干措施》初稿完成。经会议讨论修改后,对《若干措施》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形成了送审稿,报请州政府常务会议予以审议。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有6个部分共35项内容:
第一部分对抓好若干措施落实的责任、要求、任务进行了阐述,由3项内容构成;第二部分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的具体措施,由12项具体措施构成;第三部分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具体措施,由10项具体措施构成;第四部分是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的具体措施,由3项具体措施构成;第五部分是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由2项具体措施构成;第六部分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具体措施,由6项具体措施构成;同时,《若干措施》附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分别提出了“十个一次”的具体要求,对班组岗前安全生产会提出了“三查三讲”的具体要求,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分别列出了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
《若干措施》经州政府会议讨论通过后,建议批转下发各县市,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州内生产经营单位,文件不设密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