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表彰了全国绿化先进集体300个、全国绿化劳动模范140名、全国绿化先进工作者148名。舟曲县林业局被授予“全国绿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舟曲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严守生态红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举全县之力不断推进林业生态建设进程。一是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高质量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10.8万亩,自筹资金实施退耕还林3.54万亩,荒山造林9万亩,封山育林7.7万亩,义务植树298万株,新增造林面积34.84万亩,到2016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1.84%,增长了2.4个百分点,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二是生态经济稳步发展。紧紧围绕“159”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经济林果产业,全县经济林果总面积达到22.93万亩,其中核桃15.19万亩、花椒2.74万亩,2016年“舟曲核桃”、“舟曲花椒”荣获农业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正式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三是林业生态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健全了县、乡、村三级防火机构,有效提高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不断加强林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全县140.2万亩天然林资源和29.1万亩公益林资源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300名,按照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落实护林报酬,让林区群众端上了“生态碗”,吃上了“生态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