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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询问
发布日期:24/07/26 15:23:50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新甘肃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甘肃,居黄河上游,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重要的地理位置,突出的生态功能,赋予甘肃守护黄河安澜、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历史使命。

7月25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省政府关于推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询问,在一问一答中回应关切,凝聚共识。

我省肩负着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吴仰东率先发问:“请问省发展改革委,我省在统筹推动区域合作,落实黄河国家战略方面采取了哪些切实有效的措施?工作中有哪些短板?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

开门见山,直面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丁巨胜应询回答时说,近年来,我省突出政策规划引领,强化项目支撑带动,强力推动战略实施。同时主动加强与沿黄省区交流合作,推动黄河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先后与青海、四川、陕西、宁夏、内蒙古5省区签订跨界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与四川、宁夏分别签订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设立生态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内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将深入抓好黄河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重点工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国土空间规划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朱建海对此很关注,“请问省自然资源厅,如何发挥总体规划的基础统筹作用?”

“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基本建立但专项规划存在短板。下一步将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抓紧开展水利、交通、农业、生态环保、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加强底图、底数信息共享,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进行项目落地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志强应询回答。

黄河保护法第46条规定,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用水方式向集约节约转变。我省是如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杨维俊问询省水利厅:“作为水利部门,围绕摸清全省水资源家底,因地制宜加强水资源管控,是否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023年,全省全口径用水总量115.8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2.6%、14.7%,水资源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省水利厅副厅长曾有孝答复,下一步,将加快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严把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许可审批关,充分研判用水需求合理性,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

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梁蓉兰关注水污染防治问题。她问:“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在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尤其是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回收利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是否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白志红在回答时说:“省生态环境厅将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列入重点排污监管单位,安装水质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监管,定期对自动监测数据涉嫌超标排污企业予以公示,并依法对涉嫌超标排放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行为予以处罚。2023年至今,因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原因立案处罚14件,处罚金额计433.3万元。”

“我省近几年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益如何?有没有进行比较全面的绩效评价?”省人大监司委主任委员李忠科询问。

“为确保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省财政厅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把项目实施成效作为资金安排的关键,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规模、施工周期等因素,按照‘小项目促完工,大项目分年补’的原则,合理测算分配项目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更多项目落地实施,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副厅长江贵贤应询回答。

提问人问举措、问进展、问成效,切中要害、精准询问;答复人答原因、答对策、答承诺,直面问题、客观真实……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8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位省人大代表聚焦黄河国家战略和“一法一条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发问,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作答,在交流碰撞中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汇聚推动工作的合力,描绘出一幅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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