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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1/12/10 20:14:19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甘南州自然资源局

 

甘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南州自然资源局

甘南州统计局

(2021年12月3日)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号)要求,甘南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60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甘南州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29.15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39559.38公顷(209.34万亩)。 其中,水浇地2854.03公顷(4.28万亩),占2.05%;旱地136705.35公顷(205.06万亩),占97.95%。临潭县、舟曲县、卓尼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州耕地的67.0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486.01公顷(6.73万亩),占全州耕地的3.2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240.86公顷(16.86万亩),占8.0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949.44公顷(80.92万亩),占38.6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9004.82公顷(58.51万亩),占27.9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0878.25公顷(46.32万亩),占22.13%。
(二)种植园用地1421.81公顷(2.13万亩)。 其中,果园375.16公顷(0.56万亩),占26.39%;其他园地1046.65公顷(1.57万亩),占73.61%。舟曲县、迭部县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州园地的99.75%。
(三)林地1213587.17公顷(1820.38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666775.35公顷(1000.16万亩),占54.94%;灌木林地524164.76公顷(786.25万亩),占43.19%;其他林地22647.06公顷(33.97万亩),占1.87%。迭部县、卓尼县、舟曲县、夏河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州林地的75.80%。
(四)草地1766165.92公顷(2649.25万亩)。 其中,天然牧草地1765677.10公顷(2648.52万亩),占99.97%;人工牧草地44.75公顷(0.07万亩),占0.003%;其他草地444.07公顷(0.66万亩),占0.03%。草地主要分布在玛曲县、夏河县、碌曲县和卓尼县,占全州草地的83.95%。
(五)湿地384030.44公顷(576.05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508.43公顷(2.26万亩),占0.39%;灌丛沼泽18479.35公顷(27.72万亩),占4.81%;沼泽草地356085.47公顷(534.13万亩),占92.72%;内陆滩涂7957.19公顷(11.94万亩),占2.08%。湿地主要分布在玛曲县、夏河县、碌曲县和合作市,占全州湿地的98.2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9416.41公顷(29.12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995.21公顷(1.49万亩),占5.13%;建制镇用地2766.12公顷(4.15万亩),占14.25%;村庄用地13585.98公顷(20.38万亩),占69.97%;采矿用地1546.38公顷(2.32万亩),占7.9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22.72公顷(0.78万亩),占2.69%。
(七)交通运输用地12716.48公顷(19.07万亩)。 其中,公路用地4744.79公顷(7.12万亩),占37.31%;农村道路7793.89公顷(11.69万亩),占61.29%;机场用地174.59公顷(0.26万亩),占1.37%;管道运输用地3.21公顷(48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1016.81公顷(61.53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36599.57公顷(54.90万亩),占89.23%;湖泊水面1861.39公顷(2.79万亩),占4.54%;水库水面1874.5公顷(2.81万亩),占4.57%;坑塘水面230.86公顷(0.35万亩),占0.56%;沟渠153.43公顷(0.23万亩),占0.37%;水工建筑用地297.06公顷(0.45万亩),占0.73%。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和卓尼县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州水域的85.7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州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我州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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