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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关于印发 《甘肃省关于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 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1 10:12:38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关于“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决策部署,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指导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代章)

                                                                         2020421

 

甘肃省关于打好防沙治沙

阵地战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关于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战略决策和部署,结合甘肃实际,制定甘肃省关于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指导意见。

  一、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重大意义

  甘肃是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分布大省,也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遏制风沙危害的战略前沿阵地,境内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沙化土地和沙尘暴灾害严重威胁着全省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采取了更加有力的措施,我省的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沙化土地面积出现净减少,由上世纪1995年第一次监测的1428.9万公顷转变为2014年第五次监测的1217.02万公顷,年均缩减10.59万公顷。“十三五”期间已累计完成53.11万公顷防沙治沙任务,年均缩减13.28万公顷。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有效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推进了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为保障河西走廊商品粮基地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目前,全省沙化土地治理矛盾和问题仍比较突出,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尚有可治理的沙化土地308万公顷,已治理的沙化土地林草植被尚处于恢复阶段,极易遭受破坏。还有177.6万公顷土地介于沙化和非沙化土地之间,极易形成新的沙化土地。同时,防沙治沙投资标准普遍偏低,社会资本参与相对较少,科技成果转化相对滞后,推广应用力度还不够,后续治理区域的自然条件越差、沙化程度越重、治理成本越高、治理难度更大。

2019821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古浪八步沙林场视察,对全国防沙治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给甘肃防沙治沙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完善政策,补齐短板,抢抓机遇,积极行动,解决制约全省沙化土地治理中的瓶颈问题,是加快改善沙区生态面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及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力推动全省防沙治沙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要“打好全省防沙治沙阵地战”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这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贯彻落实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是弘扬“时代楷模”——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优秀品格和奋斗精神的具体体现。防沙治沙阵地战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全省生态环境面貌的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对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三届十次全会决议,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理利用”方针,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大力弘扬八步沙“六老汉”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当代愚公精神,不断创新防治理念,加快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因区施策,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四屏一廊”建设。坚持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不断探索乔、灌、草相结合、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统一的防沙治沙典型模式,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沙治沙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重点沙区综合治理与保护,巩固“绿进沙退”治理成效,实现治沙与减贫双赢,促进沙区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重点保护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2.政府主导,全民参与,项目依托,流域统筹,鼓励单位、个人承包防治。

  3.遵循生态规律,依靠科技进步,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

  4.依法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相结合。

  5.改善生态环境与帮助农牧民脱贫致富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2020年至2025年,全省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69万公顷,沙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到2030年底,全省大部分可治理的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沙区植被平均盖度提高到19%以上。

  (四)总体布局

  以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在河西走廊开展沙化区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推进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打造河西走廊防风固沙带;在中部沿黄地区加强沙化治理,提高植被固沙防蚀能力,防止水土流失,提高黄河两岸生态建设质量;在甘南玛曲黄河水源涵养补给区加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提升玛曲黄河上游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补给保护能力;在陇东毛乌素沙地以风沙口治理为重点,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制度,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草),切实增加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三、重点任务

  加快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草原沙化治理、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严格保护生态公益林,强化重点沙区风沙口治理与重点沙漠边缘治理,巩固和提升全省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成效。

  (一)加快河西走廊内陆河流域沙化治理。疏勒河、黑河、石羊河内陆河流域及哈尔腾苏干湖水系流经的酒泉、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等5市,是丝绸之路的黄金地段,是我国“两屏三带”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的关键区域,也是全省乃至全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核心区。要坚持以流域为单元,以水资源承载力为核心,在绿洲内部以带、片、网的形式重点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防护体系,全面治理绿洲内的流沙和风沙口;在绿洲边缘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 完善和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防护体系;在绿洲外围重点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促进沙区植被恢复;在重点风沙口,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阻止腾格里、巴丹吉林、库姆塔格三大沙漠的前移和汇合,持续推进民勤生态建设示范区、河西走廊风沙源综合治理、八步沙区域生态治理等工程建设。

  (二)加快中部沿黄地区沙化治理。中部沿黄地区是黄河干流在我省境内的主要水源补给区、流经区和水土流失区,是全国“两横三纵”城市化战略格局陆桥通道的重要支点,也是全省产业和人口相对集中的核心经济区。该区域以三北工程、水土保持、经济林果和防沙治沙工程为依托,重点开展黄河水源补给区的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建设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和护岸林,加强沙化土地的植被恢复,扩大沿黄河防护林建设规模,拓宽沿黄生态走廊,筑牢城市生态安全屏障。

  (三)加快甘南玛曲黄河上游草原沙化治理。玛曲是黄河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是维系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和气候变化的敏感区,也是省内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该区域坚持保护优先、植被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草原,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防沙治沙。在有潜在草原沙化趋势地区,采取人工补播改良和禁牧保护措施,促进草原植被恢复;在草原沙化严重地区,采取生物和工程等措施进行沙化治理;在草原沙化严重的黄河沿岸,构建以灌木为主的网状固沙林带,进行沙化治理和防止水土流失;在其他区域严格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恢复和改良天然草原,遏制草原进一步退化、沙化。

  (四)开展陇东毛乌素沙地治理。毛乌素沙地西南缘的陇东环县地区,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半干旱区。在该区域通过生物治沙和工程治沙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沙化土地与水土流失治理、造林种草与封山育林(草)相结合,以治理风沙口为重点,大力开展治沙造林种草、水土保持、土地整理和封山禁牧等工作。推进天保工程、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综合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草)、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舍饲禁牧、造林种草、封禁保护,使境内毛乌素沙地基本得到治理。

  (五)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对已经建设的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保护好现有的植被和自然生态,促进沙化土地植被自然恢复,改善生态状况,减轻风沙危害。制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监测技术规范,定期组织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监测评估,探索封禁保护区管理机制和补偿办法,为科学建设管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及封禁保护区周边群众的生态意识和劳动技能。要按规定配备管护人员,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切实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工作。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施封禁保护,要进一步做好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申报建设工作。

  (六)推进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国家沙漠公园建设是国家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防沙治沙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科学编制沙漠公园建设详规,分阶段有序推进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工作。要统筹保护与利用关系,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及植被恢复,加强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挖掘沙漠公园特色旅游产品,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或者志愿参与沙漠公园建设和保护工作,切实加大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力度。

  (七)推动防沙治沙重点县(区)建设。按照生态区位特别重要、防沙治沙任务艰巨、防沙治沙经验丰富、项目执行能力强、防沙治沙规划科学、前瞻等五个方面的条件,从沙区筛选重点县(区)开展防沙治沙重点县(区)建设。通过精准治沙,高效治沙,科学恢复沙区林草植被,着力提升沙区生态系统功能。全力打造“八步沙”全国治沙造林示范基地、生态建设成果展示基地,提升八步沙林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影响力。将古浪、民勤等县(区)打造成全省点面结合、区域连通、治理成效明显的防沙治沙重点县(区),探索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防沙治沙新路子。

  (八)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全省防护林建设由于受当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条件等因素制约,防护林普遍存在树种单一、结构简单、初植密度不合理、过熟老化等情况,加之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经营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生长量和生产力降低,生态防护功能退化。要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三北工程区防风固沙林的修复和改造力度,提高林分质量持续发挥防护功能和能力。对河西走廊绿洲区退化农田防护林要加大“松改杨”和混交改造修复力度,着力提升防护林的生态功能和防护效益。

  (九)加大对沙产业的扶持和引导。沙产业发展是防沙治沙工作永续开展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要结合《甘肃省沙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年)》,指导沙产业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沙产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有效整合市场、技术、资金、劳动力等资源配置,提高沙区产业竞争优势。要认真落实税收、保险等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沙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坚持以“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原则,合理优化沙区产业结构,充分利用沙区日照长、温差大等有利条件,发展戈壁农业、寒旱农业。通过节水、品质提升、品牌创建等措施大力发展沙产业,实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目标。在严格保护和有效治理的前提下,打造一批特色沙产业基地,着力发展精深加工、能源利用、沙漠旅游等产业。要发挥物联网智能化优势,加强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加大科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智能化管理投入,科学、高效、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提升沙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

  (十)促进义务治沙造林种草植绿。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和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治沙造林种草植绿,提高全民生态建设和环保意识。沙区各市(州)、县(市、区)要明确年度义务治沙造林种草植绿任务,分单位划片包干进行,将实施区域、面积、种类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发布。积极将全民义务防沙治沙造林种草植绿活动向纵深推进,拓展社会参与义务治沙造林种草植绿的形式和渠道,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开展捐资捐物、认建认养,志愿服务、基础设施维护,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义务治沙造林种草植绿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甘肃省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工作,省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做好全省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沙治沙工作。沙区各级政府要成立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工作领导机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防沙治沙阵地战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沙治沙阵地战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加强防沙治沙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全省沙区市(州)政府要及时调整完善防沙治沙议事协调机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进一步完善充实省、市、县三级防沙治沙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全省防沙治沙阵地战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政策保障。要强化政策保障,确保防沙治沙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级发改部门积极支持全省重点沙区实施防沙治沙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省防沙治沙阵地战的深入开展。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省级防沙治沙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随着财力的增强,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省级林草部门要协调将全省严重沙化耕地纳入国家计划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对于治沙造林后符合标准的成林要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好现有的防沙治沙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进行防沙治沙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靠前服务。金融部门要全面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防沙治沙项目,适当放宽条件,给予信贷支持。继续对符合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规定的防沙治沙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各经营主体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取得沙化土地治理经营权,按要求开展沙化治理,治理后的沙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对征占用治理后的沙化土地,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切实保障治理者的相关权益。沙区各级政府按照《甘肃省关于打好防沙治沙阵地战指导意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方案,组织好防沙治沙各项重点工程的实施和建设工作。明晰沙化土地产权关系,加快开展确权登记,保障治理者与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个人、集体、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承包治理沙化土地,激发全社会参与治沙的积极性。严格沙区用水管控,强化对沙区范围内各类开发、开采活动的管控,避免沙区生态环境被人为干扰和破坏,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沙区各级政府要在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防沙治沙政策倾斜和项目支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多元化市场融资方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市县政府要统筹资金,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防沙治沙。要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对防沙治沙和沙产业的金融支持。要完善对防沙治沙项目的担保机制,探索沙区生态保险运行模式,提高沙区企业和个人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财政支持、信贷支持、对口支援、企业自筹、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确保防沙治沙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四)提升科技支撑和监测水平。完善抗旱造林种草等方面的技术标准,突破关键性技术瓶颈制约,开展多学科、多层次的联合攻关和应用技术研究,积极研发、推广防沙治沙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治沙专用机械研发、应用,提高防沙治沙机械化水平,提升压沙效率和质量。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要与科技支撑项目同设计、同实施、同验收,确保科技支撑贯穿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强化防沙治沙创新服务平台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尽快形成梯次人才配置。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群众的技术培训,提高防沙治沙工作的技术水平。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沙化动态变化监测评估,科学评价防沙治沙绩效,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为全省防沙治沙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国民教育、科学普及、文化交流等多种渠道,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积极作用,及时宣传报道全社会在防沙治沙工作中涌现出的无私奉献、可歌可泣的生动故事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绿色发展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防沙治沙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模式,大力弘扬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的新时代愚公精神,推广古浪八步沙“防沙治沙用沙”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普及防沙治沙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沙治沙意识,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全面推行政府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沙区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的防沙治沙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防沙治沙阵地战各项任务。要进一步量化和明确相关市(州)治理面积、期限及责任人,切实靠实目标责任。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局等部门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9号)精神,省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沙区各市(州)开展防沙治沙阵地战工作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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