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有关单位: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是科学制定森林采伐限额的基础,是严格实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重要手段。为扎实做好“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科学化和精准化,现就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重要意义
加快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既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经营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基本要求,又是科学经营森林、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升森林质量的紧迫任务,对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为宗旨,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和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林产品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对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快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工作作为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周密安排部署,全力督导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任务。
二、准确把握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严格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制度,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必须以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要尊重林木生物学特性及自然规律,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依据,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稳步增加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可持续利用森林资源。
——坚持与分类经营、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等林业重大改革和工程政策衔接。
——坚持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利统一。
——坚持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二)明确编制主体,把握政策界限。国家所有的森林以国有林场、国有林业局等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集体所有的森林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集体林场、林业合作组织、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营主体经营的森林面积达到500公顷以上的,鼓励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采伐限额单列单独编制;鼓励林农个人或小规模森林经营主体单独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
省属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由编制单位组织论证并报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市州属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由编制单位组织论证并报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其他森林经营主体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由编制单位组织论证并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林农个人或小规模森林经营主体单独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编制方法和技术标准执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分区施策导则》、《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甘肃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定(试行)》等。
纳入全省国有林场序列管理的林场(总场、林业局、分局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原则上必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鼓励集体林场、林业合作组织、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营主体在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单独编制单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主体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经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其采伐限额原则上按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伐量核定。
(三)明确资源数据,把握时间节点。为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各地要尽快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补充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补充调查),结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将森林资源数据更新到2019年底,用于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
为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核定与森林经营方案有效衔接,凡本期编制或修订森林经营方案的森林经营主体,必须在本地“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上报前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或修订以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等工作,并依据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伐量核定本单位“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
(四)明确目标任务,把握成果质量。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 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经理期和“十四五”期间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目标任务,并逐级分解落实到森林经营主体。要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及专责工作机构、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多种措施,确保国有林场等国有林经营单位在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任务,引导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单位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森林可持续经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出发,科学确定森林经营措施,合理安排林业生产任务,切实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质量。
三、切实加强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靠实工作责任,完善技术资料,筹措工作经费,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精心部署安排。各地、各单位要要在认真总结本地森林经营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加快推进本地、本单位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具体举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责任主体,确保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落实落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成果的审核把关,广泛吸收林业、生态、环保等多学科技术专家和相关利益主体参与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论证过程,确保编制成果依法合规、科学可行。
特此通知。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