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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草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07/15 09:18:00 作者:林草局 点击数: 来源:未知

(甘林草函〔2019〕483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相关科教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9〕14号)要求,进一步夯实草业工作基础,强化林草经济融合,着力推进全省草业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发展草业经济的重要意义

我省不仅是草原资源大省,也是草业大省。近年来,各地把饲草种植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和国土绿化的重点内容来抓,全省人工种草面积多年保持在2000多万亩,苜蓿种植面积超过1000万亩,商品苜蓿、燕麦和混合裹包青贮草占全国市场流通量的一半以上,是西北地区重点牧区禁牧补充饲草供应基地和国家重要的商品草保障基地。加快构建现代草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保障体系,全面推动草业大省向强省转变,是新时期林草系统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全省林草业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绿色产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的重要支撑。各地要立足当地资源实际,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快发展草业经济的战略意义,把握政策导向,抢抓市场机遇,积极建立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草业发展格局,把草业建设和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为草业强省建设探索路径和模式。

二、加大人工种草建设力度

(一)巩固强化草业优势区域带建设。我省已经形成了河西灌区苜蓿、燕麦为主的高端商品草、中东部裹包青贮草业经济全产业链和甘南祁连山高寒牧区草畜平衡三大草业经济优势区域带,成为国家战略性饲草供给和重点牧区禁牧饲草的重要保障基地和草畜平衡典型示范区。各地要加强三大区域人工种草基地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相关项目和政策资金向规模化种草区域配套,不断巩固和壮大我省优质草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河西灌区重点培育和壮大苜蓿、燕麦产业基地,中东部和青藏高原寒旱山区要加大生态种草力度,建设一批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补饲优质饲草保障基地,注重扩大混播草地。重点牧区加快多年生人工草地建设,推广草畜平衡配套措施和技术,保障禁休牧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和生态屏障示范区建设。

(二)提升草业经济效益。草业重点区要加大草业经济企业扶持力度,推动产品标准化进程,探索建立强强融合、区域联合、联动创新发展的草产业质量效益创新机制。河西灌区立足现有基础,重点发展高端苜蓿和优质燕麦草产品,鼓励探索建立产品分级制度,完善优质优价市场,培育形成优势草业经济产业和龙头企业集群,提升草业经济核心竞争力和效益。中部旱山区加大老苜蓿基地土壤改良和更新改造,利用撂荒地和弃耕地等土地资源,大力发展人工种草,培育草业绿色经济全产业链建设,提升草产业综合效益。

(三)开展国土绿化生态种草。结合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等相关项目实施,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草灌乔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林草融合,大力发展林间种草、生态种草、绿化种草,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进一步拓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的实施途径。

三、培育壮大草种产业

(一)培育建立草种繁育体系。我省是全国的草种产业繁育中心和草种市场集散中心,培育草种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自然条件。要加强扶持引导,培育建立河西灌区、黄土高原区、高寒草原牧区三大草种制种基地和省级草种育繁体系保障中心。进一步培育壮大河西以酒泉肃州、张掖高台为主的苜蓿制种基地,中部以定西为主的燕麦、红豆草、猫尾草、红三叶及其他干旱类乡土草种制种基地,高寒草原牧区以甘南为主的披碱草、老芒麦及高寒类乡土草种制种基地,鼓励探索育种家、制种企业和草种经营企业的有机联合机制,为加快草种业发展提供有效模式。

(二)规范完善草品种审定和草类品种推广目录。目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草品种审定工作,正在建立完善草类品种推广目录制度的各项配套政策。各地要重视相关技术工作,按照本通知相关附件要求,积极支持技术部门开展与草品种相关的区域试验、引种试验和生产性试验示范工作,并参与指导经营单位开展相关工作,逐步建立草品种推广应用评价机制,为草品种审定和草类品种推广目录制度实施提供保障。

四、加强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

(一)加强草种质资源采集、保护和选育。我省是草原资源博物馆,是天然的草种质资源宝库。全省草种多达154科706属2128种植物,珍稀、优良草种84属1577种,草种质资源居全国之首,为退化草原植被恢复、已垦草原治理、水土保持和国土绿化储备了丰富的物质基础。目前,兰州大学草地农业科技学院和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合作建成的“甘肃省寒区旱区草类植物种质资源库”进入正常运行,省、市(州)、县各级草原技术单位要开展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工作。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要加强培训和指导,按照“甘肃省2019年草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工作方案”(见附件1)要求,建立草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把乡土草种、当家草种等种质资源采集工作纳入常态化,支持技术部门结合草原监测调查业务,每年采集3-5个草种质资源入库保存,鼓励开展驯化选育和创新利用,为全省开展大规模生态种草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草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基础平台建设。以草品种审定和建立草类品种推广目录工作为平台,探索我省草品种检测、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推动草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测试及区域适应性(VCU)测试工作常态化。根据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相关技术规范和我省建设标准,加强区域试验站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专业水平建设,相关市(州)、县林草部门要及时与本地原农牧(畜牧)部门衔接沟通,积极对接好国家级和省级草品种区域试验站管理工作,理顺管理渠道,强化技术力量,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提升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上区域试验任务的同时,按照“甘肃省2019年草品种区域试验工作方案”(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承接好相关科研和草品种测试、选育工作。

五、完善草业技术服务体系

(一)加强草原技术体系建设。机构改革中,部分市县出现了草原技术机构和人员不配套、不完善或者断层现象,这种情况要引起市、县林草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和草业发展事关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等发展战略,各级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作为,尽快衔接好相关工作,使草原技术机构和队伍在改革中得以稳定,并加强和省级业务部门的衔接沟通和人员培训,确保草原生态保护和草业强省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人工种草科技支撑。相关项目区和草业重点区域要加强对退牧还草、退耕还草、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等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的科技支撑,配合技术单位开展技术研究、项目实施监测和效果评估。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良种良法应用,根据不同生态类型,选择适宜品种,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等配套适宜技术,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巩固项目建设成效。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草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项目实施和草业工作统筹谋划,利用好项目资金和相关政策,抓点示范,切实推动草业经济建设取得成效。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要做好配套技术跟进,发挥好甘肃省草业技术创新联盟和草业协会在林草经济建设中的服务作用,在重点区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在提升草业经济质量效益中体现草业科技强省的综合成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促进草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草业经济建设。要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对草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及种草大户给予贷款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草产业,推动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统筹利用好相关工作经费,保障技术单位开展草品种区试、VCU测试、草种质资源收集选育、技术培训等技术支撑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总结草业发展的好经验好模式,利用多种方式积极推广。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加强形势分析,推广“互联网+”模式,做好市场运行监测预警,提供信息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者民间组织利用博览、交易、现场会等方式开展草业宣传、品牌建设等活动。积极引导和利用新媒体宣传典型经验和有效发展模式,营造全社会支持草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通知相关附件资料请从“甘肃林业网-草原管理”栏目自行下载。

联 系 人: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李德明

联系电话:0931-8738211 13893461590

附件:1.甘肃省2019年草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工作方案

2.甘肃省2019年草品种区域试验工作方案点击打开链接

甘肃省林业和草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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